一、著作類成果
申報人作為主要完成人(獨立撰寫或翻譯字數有一定要求),正式出版的統計或相關專業學術專著、譯著,或者參加編寫的已投入使用的統計及相關專業書籍,具體條件為:
正式出版的統計及相關專業著作(譯著),本人獨立撰寫不少于5萬字;或者參加編寫已投入使用的統計及相關專業書籍,本人獨立撰寫不少于8萬字(對未注明作者撰寫章節的書籍、著作,不能作為研究成果)。
正式出版有統一書號(ISBN)的統計或者相關專業的學術專著或者譯著;可以獨著,也可以合著,就是合著的統計專業或者相近專業書籍,申報人員必須參與編寫字數多些,且需要在前言有明確的章節與字數說明。
二、論文類成果
申報人在公開發行的統計及相關專業刊物上發表的學術文章,具體條件為:
在公開發行的統計及相關專業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學術文章不少于3篇,且每篇不少于2000字。
作者身份是獨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刊物不限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等來源期刊(包括擴展版),或是國內統一刊號(CN)的核心類報紙、期刊上,或是國際統一刊號(ISSN)的國外報紙、期刊上。
三、研究報告類成果
申報人作為主要完成人(須附具體成果說明),能體現主要學術貢獻,在本行業領域具有重大影響的研究報告、具有較大社會經濟意義的項目報告、國際國內重要學術會議宣讀的交流論文等理論研究成果,不少于3篇,并經兩名以上正高級職稱同行專家推薦。
此外,申報正高級統計師職稱還需要滿足其他條件,如遵守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具備規定的學歷和資歷、取得高級統計師職稱后從事與高級統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一定年限等。
同時,申報人還需要具備較高的職業能力和業績成果,如組織開展統計業務工作、掌握統計專業關鍵技術、提供高質量統計服務等。